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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知

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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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知》(酉陽府辦發〔2023〕29號),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3〕74號),結合酉陽縣實際,梳理形成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二、主要內容

一是《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以下簡稱《事項清單》)涉及市容市貌、消防安全等基層管理領域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共120項。其中,法定執法事項27項,包括了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三種事項類型;賦權行政執法事項79項(包括通用賦權15項+自選賦權64項),賦權事項原行使部門涉及了縣水利局2項、縣農業農村委5項、縣文化旅游委7項、縣消防救援大隊13項、縣城管局27項、縣市場監管局2項、縣民政局2項、縣規劃自然資源局3項、縣生態環境局4項、縣住房城鄉建委1項、縣交通局5項、縣衛生健康委3項、縣應急局1項、縣林業局4項;委托行政執法事項14項,委托事項部門涉及了縣公安局8項、縣水利局2項、縣應急局2項、縣教委2項。

二是各鄉鎮(街道)承接賦權執法事項后,原業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行政許可、行業管理、行業安全監督檢查等監管工作,原則上不再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

三、問題解答

問1: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怎么形成的?

答1:《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3〕74號)明確了27項法定執法事項、15項通用賦權事項和84項自選賦權事項,結合我縣實際,按照法定執法事項、通用賦權事項全面承接,自選賦權事項承接不低于15%的標準,并結合鄉鎮(街道)委托執法事項進行梳理,并多次征求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意見,最終形成《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問2: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后續會變動嗎?

答2: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過程中,將會同相關部門,對鄉鎮(街道)執法事項的實施情況、社會效果、存在問題等進行跟蹤評估,定期開展交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根據執法依據變動、評估結果以及工作實際,對《事項清單》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問3:鄉鎮(街道)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加蓋誰的公章?

答3:鄉鎮(街道)根據作出行政執法決定,應當加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的公章;實施的行政執法權來自其他行政機關委托的,應當加蓋委托行政機關公章。不得以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印章代替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公章。

例:《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用賦權事項中“對個人隨意傾倒、拋灑、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的處罰”的原行使部門是縣城市管理局,現在由鄉鎮(街道)直接以其名義進行處罰,處罰決定加蓋鄉鎮(街道)的公章。

例:《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委托執法事項中“對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或者乘坐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處罰”的行使部門是縣公安局,現可以由被委托的鄉鎮(街道)進行處罰,但是處罰決定加蓋的是縣公安局的公章。

問4:鄉鎮(街道)承接賦權承接事項后,相應部門是否還需承擔相關職能?

答4:鄉鎮(街道)承接執法事項后,原業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行政許可、行業管理等監管工作,原則上不再承擔有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

問5:鄉鎮(街道)行使賦權執法事項與原行使行政機關是什么關系?

答5:鄉鎮(街道)行使賦權執法事項接受原行使行政機關的業務指導,接受縣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

問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于鄉鎮(街道)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應該向哪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答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酉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問7:當鄉鎮(街道)之間、鄉鎮(街道)與縣級部門之間因執法職責發生爭議,該如何解決?

答7:鄉鎮(街道)之間、鄉鎮(街道)與縣級部門之間的執法職責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縣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縣人民政府決定。

四、編制意義

《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公布為酉陽縣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提供了實施依據,進一步厘清執法邊界和責任關系,推進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化管理、動態化調整,有利于酉陽縣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五、實施日期

《重慶市酉陽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中的執法事項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一實施。

五、專家

縣司法局局長張偉表示:隨著基層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化,我縣各鄉鎮街道組建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但是在機構建立之后,亟待解決干什么的問題?!盀榇宋覀兘M織縣級部門、鄉鎮二級行政機關和部分基層執法人員,部分專家學者專門針對鄉鎮行政權力事項進行反復的論證,多次征求部門、鄉鎮(街道)的意見,依法界定鄉鎮(街道)法定實施行政權力?!备鶕吨貞c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最終確定鄉鎮(街道)法定實施的行政權力27項,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79項,重新明確了可委托鄉鎮(街道)實施事項14項,初步解決了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機構組建后干什么的問題,也為進一步探索深化基層賦權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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